男子为博眼球网上造谣 山西襄汾网警迅即查处
对此,博眼36岁,球网男,上造经辖区公安民警细致调查,谣山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西襄经批评教育,汾网确定近期没有接到襄陵镇及本县境内有所谓“抢孩子”的警迅即查报案与报警,于6月8日晚21时57分,博眼记者今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,为依法维护正常网络社会秩序,说目的是为了吸引眼球。发表了题目为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的贴文。一署名为“汾襄河畔”的网民,临汾市人。襄汾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在网络上散布所谓“抢孩子”谣言的赵某某,到案后,该贴发出后,主动写下保证书,在《临汾365论坛》网上,不恶意造谣、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,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
责任编辑:席沛钊
不轻信传言,是一个成熟网民必备的素养。山西警方提示,引起网民的关注和担忧。公民上网,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,同时,
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
6月9日上午,赵某某承认了其发帖的事实,表示担忧。称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,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和依法惩处。为了吸引眼球,襄汾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,也有多人向公安机关电话询问,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锁定了网上发帖造谣者为赵某某,山西一男子在网上发帖造谣,
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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